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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治理/ 員工福利、退休制度及實施情形1.員工福利措施、進修及訓練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依照相關法令規定,提撥職工福利金,組織職工福利委員會,以規劃、督導及 推行員工福利事項;員工享有三節禮金及年終獎金等福利,並設有婚、喪及生育等補 助金,照顧員工之生活;此外,除依勞基法及相關法令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外,本公司 另辦理雇主責任險等措施,提供員工更高的生活保障,並提供員工參加各類訓練及講 習進修機會,藉以提昇員工視野,增進工作效率。 2.退休制度與其實施情形 本公司依據「勞動基準法」之規定,訂有確定給付退休辦法,適用於民國94 年7 月 1 日實施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前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,以及於實施「勞工退休金 條例」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。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,退休 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前6 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,15 年以內(含)的服務年資 每滿一年給予2 個基數,超過15 年之服務年資每滿一年給予1 個基數,累積最高以 45 個基數為限。本公司按月就薪資總額2%提撥退休基金,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 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。 自94 年7 月1 日起實施勞退新制,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,凡選擇新制者,公司每 月提撥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%至勞工退休金帳戶,並依退休金條例之規定辦理退 休事宜。 3.勞資間之協議情形與員工權益維護措施情形 本公司一切依照勞動法令及相關規定,勞資雙方依據聘僱合約、工作規則及各項管理 規章辦理;本公司自成立以來強調與員工雙向溝通,勞資雙方關係維持和諧,截至目 前為止,並無因勞資糾紛而導致損失之情事,且本公司申訴管道暢通,以維護員工權 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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